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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税目基础概念

协调制度,即《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The 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是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国际公约》的附件。协调制度是一部科学、系统、标准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目录,采取6位编码,将各种商品分为21类、97章,适用于税则、统计、生产、运输、贸易管制、检验检疫等多方面。目前,世界上有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正式采用了协调制度。以协调制度作为基本商品分类制度的贸易额占国际贸易总量的98%以上。经国务院批准,我国从1992年1月1日起采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并以此为基础编制进出口税则。为适应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海关组织每4至6年对《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进行一次较大范围的修订。我国需要对本国税则进行对应的转换调整。

税则号列,税则中与每一目录条文相对应,按统一规则编排的数字编码。我国的税则号列采用8位数字编码结构,前6位由世界海关组织统一编制,第7、8位由我国自主编制。有些国家的税则号列超过10位。

品目,通常是指税则号列的前4位税目,包括4位数字编码及对应的目录条文。

子目,通常是指税则号列的前6位税目,包括6位数字编码及对应的目录条文

本国子目,我国进出口税则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HS)基础上设立了8位数字编码体系。其中,前六位直接采用HS编码,第七、八位则是我国自主设置的数字编码。8位数字编码及对应的目录条文,统称为本国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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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年0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