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关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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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属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性质的跨境工业区即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为加强内地与澳门的经济合作,2003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澳跨境工业区设在珠海拱北茂盛围与澳门西北区的青洲之间,分为珠海、澳门两个园区,其中珠海园区面积0.29平方公里。珠澳跨境工业区以发展工业为主,兼顾物流、中转贸易、产品展销等功能。珠海园区作为珠海保税区的延伸区,实行“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出口退税政策+24小时通关专用口岸”管理模式。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的税收政策与出口加工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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