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21日 星期二
关税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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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支持艾滋病防治工作,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2021-2030年抗艾滋病病毒药物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卫生健康委委托进口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享受免税政策的抗艾滋病病毒药物名录及委托进口单位由卫生健康委确定。有关部门将组织做好进口药物的采购和管理工作,确保进口税收政策发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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