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税司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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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取消免税额度管理通知

  为进一步发挥进口税收政策效用,适应市场经济规律要求,近日,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取消了科技重大专项进口税收政策、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免税额度管理。

  为扶持国家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和重大工程的研究开发,对承担《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中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企业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进口有关商品免征进口税收。多年来,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此次取消免税额度管理,有望进一步促进相关单位根据项目情况和市场情况合理确定进口规模。

  为继续推动我国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支持产业升级优化,“十三五”期间继续实施新型显示器件以及上游原材料、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口物资的进口税收政策。多年来,政策执行情况良好。此次取消维修规定范围内的进口生产设备所需零部件免税额度管理,有望进一步促进相关企业根据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规定范围内的进口维修用零部件规模。

  今后,财政部将继续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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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年12月24日